全国高校数学微课程教学设计競賽章程
(2014-2017年)
第一條??總則
全國高校數學微課程教學設計競賽(以下簡稱競賽)由教育部高等學校大學數學課程教學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教指委)和全國高等學校教學研究中心共同主辦,教育部高等學校數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統計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共同協辦,是面向全國本科高校數學教師的教學競賽活動。該競賽旨在鼓勵教師將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內容緊密融合,促進教師更新教學理念、改進教學方法、創新教學設計、提高數學課程教學質量。競賽秘書處設在尊龙凯时 - 人生就是搏!。
第二條??競賽內容
競賽內容涵盖大学数学基础课程(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的全部知识点。参赛者可选择一个知识点(群),录制完成时长10-20分钟(甚至更短)的微课程视频,并提供配套的教学设计、多媒体教学课件以及与该知识点相关的教学辅助材料等。
第三條??競賽組織形式
1.竞赛分赛区初赛和全国决赛两级。由全国高校数学微课程教学设计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负责组织全国决赛,聘请专家主持评审各赛区推荐的优秀作品,评出全国高校数学微课程教学设计竞赛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印制获奖证书、举办全国颁奖仪式等。
2.賽區初賽分省組織、按賽區進行評審。依據本屆教指委工作組劃分原則,分設七個賽區。要求每個賽區應至少有10所院校的30名以上參賽者參賽,不夠此數量限制的賽區可向全國組委會提出申請並入其它賽區,經全國組委會批准後可並入指定賽區參賽。每個賽區可建立競賽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賽區組委會),負責本賽區的競賽宣傳、發動、報名以及競賽組織評審等工作。
3.竞赛设赛区组织工作优秀奖和参赛学校组织工作优秀奖。表彰在竞赛组织工作中成绩优异的赛区组委会和参赛学校,以参赛学校数和参赛作品的数量、优秀作品的数量、评审工作的质量、赛区创造性地开展竞赛工作的情况以及与全国组委会的配合情况等为主要标准。
4.竞赛每年举办一次,競賽內容(知识点)由全国组委会统一发布。
第四條??評獎辦法
1.各賽區組委會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本賽區的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獲獎比例一般不超過成功參賽作品數量的三分之一。凡完成合格作品者可獲得成功參賽獎。
2.各賽區組委會按全國組委會規定的數量將本賽區的優秀作品推薦至全國組委會。全國組委會從各賽區聘請專家組成當屆全國評審委員會,按統一標准從各賽區推送的優秀作品中評選出全國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
3.全國與各賽區評出的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均頒發由全國組委會統一印制的獲獎證書。各賽區評出的成功參賽獎不發證書,僅在本競賽專門網站上公布名單。
4.對違反競賽規則的參賽教師,一經發現、查實,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在競賽專門網站上對其所在院校予以通報,並取消該校下一年度參賽資格。對違反評獎工作規定的賽區,全國組委會不承認其評獎結果。
第五條??異議期制度
1.全國(或各賽區)獲獎名單自公示之日起兩個星期內,任何個人或單位如有異議可實名提出,由全國組委會(或各賽區組委會)負責受理。異議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提出的異議,須寫明本人的真實姓名、工作單位、通信地址(包括聯系電話和電子郵件地址),並有本人的親筆簽名;單位提出的異議,須寫明聯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包括聯系電話和電子郵件地址),並加蓋公章。全國組委會及各賽區組委會對提出異議的個人或單位給予保密。
2.與受理異議有關的學校及賽區有責任協助全國組委會及其它賽區組委會對異議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全國組委會和各賽區組委會對受理的異議要專門組織專家進行審議,並在一個月內對受理的異議給出客觀、公正的複審結果,並書面答複異議提交者複審結果。
第六條??競賽經費
參賽者不繳納參賽費用,各賽區可考慮接受社會各界資助。
第七條??解釋與修改
本競賽章程从2014年11月起开始执行,解释和修改权属于全国组委会,其它未尽事宜由全国组委会负责解释。